公里长的农民自留山坡,被石林沟开采大理石矿的老板非法开挖达一年半之久(亩农田灌溉的石林沟水库灌溉渠也被破坏,同时开挖坡面的树木、植被被严重破坏,山体创伤面慢慢的变大,雨天极易引发大型山体滑坡事故。挖得的山体砂经转运至石林沟大理石矿点粉碎、冲洗后,由十几辆双桥大卡车昼夜不停拉运至洋县磨子桥杨湾上了西汉高速(夜晚最疯狂)。界牌村小河口至石林沟路面被非法盗采严重超载的大货车碾压的崎岖不堪,影响当地居民出行。
经查,群众反映内容属实。洋县华西矿业石材有限公司位于黄安镇界牌村石林沟,成立于2009年,从事大理石开采。采矿项目环评与采矿许可证手续齐全。洋县石林沟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从事建筑骨料加工销售,建有两条机制砂生产线,生产线位于洋县华西矿业公司采矿区内,2011年3月该公司与洋县华西矿业石材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对华西公司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废料做综合回收生产机制砂。经调查,洋县华西矿业石材有限公司一直处在停产状态,2019年以来洋县石林沟矿业公司断续生产机制砂。
1.关于“1.8公里农民自留山坡被非法开挖一年之久,开挖坡面的树木、植被被严重破坏,山体创伤面慢慢的变大,雨天极易引发大型山体滑坡事故”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1.8公里自留山为石林沟通村公路右侧临坡山体,公路左侧为山沟。石林沟道路为乡村土路,坑洼不平,路面较窄,雨天道路泥泞,通行不便,该路也是洋县石林沟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运输必经之路。2019年大雨造成石林沟道路多处塌方,影响了村民出行。2020年4月23日,洋县发改局下发了界牌村石林沟道路拓宽项目备案确认书,建设道路总长5.4公里,宽度6米,对路面进行硬化。经镇村研究,该条道路由洋县石林沟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20年该公司在路基拓宽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对山体坡面进行开挖,开挖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石料用于路基回垫和道路路基砌护,部分石料运至制砂厂生产机制砂。2020年3月,县林业局发现洋县石林沟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在道路拓宽过程中,违规占用林地0.0719公顷,县林业局对该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恢复林地植被并处罚款,2020年9月石林沟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对占用的林地进行了植被恢复,并给群众进行了经济补偿。2021年5月15日,县自然资源局对石林沟水库山体地质环境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论为:“山体边坡体在现状条件下处稳定状态,不易引发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不易引发崩塌地质灾害”。
2.关于“界牌村和鹅项村约6000亩农田灌溉的石林沟水库灌溉渠也被破坏”问题。经走访部分群众干部,石林沟水库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左右,水库排出的水直接流入洋西河,不影响界牌村农田的灌溉。但该水库曾有一条灌溉渠,为鹅项村近30亩农田灌溉使用,上世纪80年代该条灌溉渠由于无人管护,失去了灌溉功能并自然消失,该道路施工于2020年开始,不存在人为破坏问题。
3.关于“挖到的山体砂经转运至石林沟大理石矿点粉碎、冲洗后,由十几辆双桥大卡车昼夜不停拉运至洋县磨子桥杨湾上了西汉高速(夜晚最疯狂)。界牌村小河口至石林沟路面被非法盗采严重超载的大货车碾压的崎岖不堪,影响当地居民出行”问题。经查,2019年以来,洋县石林沟矿业公司断续生产机制砂,生产原料主要为洋县华西矿业有限公司大理石开采过程中废料废渣,少量为石林沟道路拓宽开挖山体过程中石料。机制砂主要销往西安、四川。在销售外运过程中,载重车辆通行导致小河口至石林沟的部分路面受损,雨天村民出行不便。经走访群众,2021年无机制砂销售外运现象。
一是洋县黄安镇加快石林沟通村道路建设,严格道路施工管理,禁止破坏林地,及早建成投运,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二是县自然资源局会同黄安镇政府、生态环境洋县分局加强采矿、制砂企业监管,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措施,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
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塘湾村塘湾组武警中队将剩饭剩菜倒入渠里流入椒溪河里,河道一百米处都是污水,臭味很大,对环境造成污染,站哨士兵经常把垃圾随处丢放。
1.关于“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塘湾村塘湾组武警中队将剩饭剩菜倒入渠里流入椒溪河里,河道一百米处都是污水,臭味很大,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经查,武警中队位于佛坪县袁家庄街道办事处塘湾村塘湾组,南侧30米处有一条东西走向排洪渠,横穿108国道。调查组实地踏勘,未发现排洪渠内有剩饭剩菜残留痕迹,也无污水排入排洪渠污染椒溪河情况。武警中队建立了卫生管理制度,厨房和餐厅均设有1个餐厨垃圾收集桶,用于餐厨垃圾的收集。产生的餐厨垃圾经简单分类后,运至塘湾村垃圾集中堆放点统一转运处理。5月16日,联合调查组走访询问周边居民,均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问题。
2.关于“站哨士兵经常把垃圾随处丢放”问题。经现场调查,武警中队站哨士兵均在院内岗亭值勤,门口、院内安装有摄像头,不得随意离岗。同时院内设置有3个大垃圾桶,用于收集日常生活垃圾。查看中队门口监控记录,武警中队每天早晚将垃圾转运至塘湾村垃圾集中堆放点,统一转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通过现场调查,武警中队将剩饭剩菜倒入排洪渠流入椒溪河,站哨士兵把垃圾随处丢放问题不属实。但现场发现排洪渠内有少许饮料瓶,塑料袋、枯枝烂叶等垃圾,据周边群众反映,为过路行人到处乱丢、刮风所致。
一是立即现场组织人员对排洪渠内的树叶、垃圾等全面清理;二是由袁家庄街道负责,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村民教育,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到指定位置投放生活垃圾,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同时督促村保洁员加大清理频次,努力打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各镇(街道)全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以乡村振兴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提升,切实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勉县西寨村小汉钢焦化厂晚上排黄烟,黑烟,气味比较大,离村民居住不到三百米,焦油水排入农田,对农田造成污染。
1.关于“勉县西寨村小汉钢焦化厂晚上排黄烟,黑烟,气味比较大”问题。该厂焦炉采用机械化捣固侧装煤方式进煤,熄焦方式选用湿法熄焦。焦炉配套建设一套推焦装煤除尘系统,在焦炉装煤推焦过程中产生的炉门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导入消烟除尘车,再经过地面除尘站布袋除尘后排放。经调查,由于推焦装煤除尘系统设备老化,吸力下降,在装煤推焦过程中产生的炉门烟气不能完全收集处理,导致少量炉门烟气外排,呈现黄色或黑色,并伴有异味。
2.关于“离村民居住不到三百米,焦油水排入农田,对农田造成污染”问题。该厂建有日处理量50吨的污水处理站一座,蒸氨、熄焦等生产废水净化处理后全部用于熄焦作业,循环利用不外排。焦化工段产生的煤焦油收集于专用储罐,严格管理,定期销售不外排,现场检查也未发现排放痕迹。经调查,该公司焦化分厂周边共有两条灌溉渠,分别为堰惠渠和汉惠渠。今年3月降雨期间,厂区东侧大门初期雨水收集池外溢,含煤尘雨水溢流至汉惠渠。同时检查发现,该公司焦炉南侧有一长约15米南北走向雨水沟,且厂区南侧围墙存在缺口,存在含煤尘雨水短时排放进入堰惠渠现象。2014年建设焦化厂时,周边住户较少,之后陆续建设了居民住宅。厂区东北角为焦化厂家属楼,东侧居民住户相对集中。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对不正常使用废污水处理设施处罚40万元,对焦化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15万元,对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处理设施拟处罚50万元。对在线监控设施未联网行为处罚14万元。同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企业已对焦炉南侧的雨水沟和围墙缺口进行了封堵,对厂区东门外排雨水沟进行了封堵。其他整改措施正按计划进行实施。
勉县西寨村原天荡山水泥厂,国家之前要求停产,但今年又开始运行,噪声很大,严重扰民,运输车辆行驶中灰尘大,污染环境。
1.关于“国家之前要求停产,但今年又开始运行”问题”。经查,原勉县天荡水泥厂不符合国家水泥行业产业政策,并于2014年拆除了水泥机立窑生产设施,汉中汉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勉县天荡山水泥厂原址新建70万吨水泥粉磨自动化生产线符合产业政策。
2.关于“噪声很大,严重扰民”问题。经查,该厂位于勉阳镇西寨社区,紧邻周边住户,2021年5月15日勉县环境监测站对企业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勉环监字[2021]第008号),监测结果为,公司北侧厂界噪声超过国家《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标准2.8dB(A),对周边住户存在一定影响。
3.关于“运输车辆行驶中灰尘大,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扬尘问题。经查,该公司安排专人每天对厂区外道路进行清扫,并安排洒水车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经勉县环境监测站2021年5月15日监测(勉环监字[2021]第008号),该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市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向汉中汉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西寨分公司下发了《关于责令汉中汉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西寨分公司整改有关环境问题的通知》(勉环发〔2021〕60号),责令该厂立即停产进行整改,对厂内高噪声设备采取加装独立基座、使用吸收声音的材料包裹、设置隔声罩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治理结束后,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2021年5月17日、1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开始做整改,已完成球磨机与球破机隔音罩设置,使用隔音材料包裹了球磨机,预计5月20日全面完成整改。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经调查组走访调查,举报人投诉的事实为略阳县4月份查处的一起在嘉陵江县城铁路一分段(城西铸石厂加油站对面)河道岸坡倾倒建筑渣土事件,该事件为略阳县河长办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发现问题后,略阳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由住建、水利、兴州街道办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组织工程车辆经过一周时间加班加点清运,4月19日已将该处的建筑渣土全部清运出河道,同时对河道岸坡进行了平整,并撒种了草籽,种植了绿化树木,种植的刺槐成活率达到80%以上。
1.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理情况巡查监管,对城区拆迁工地和建筑施工工地建筑渣土的去向进行规范管理,严查乱倒建筑垃圾(渣土)的行为。
2.略阳县水利局已经对该起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经查,群众反映在黄金峡水利枢纽工程上游500米处采砂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采砂点为引汉济渭黄金峡水利枢纽工程取砂点,采砂方式为机械采砂,不是用吸沙船吸砂。引汉济渭黄金峡水利枢纽工程是陕西省重大水利工程,依据工程需要办理了采砂手续(批准水库大坝上游1千米、下游4千米范围为该工程采砂作业区),由引汉济渭黄金峡分公司负责河道采砂日常监管,该公司在大坝上游1千米、下游4千米施工区范围内安装了视频监控,对施工安全、施工采砂及河道日常管理等实行24小时监控,中国水利十二工程局也在施工区内安排有专职安全员,对施工河段巡查管理,均未发现该河道内有吸砂船吸砂现象。
为了进一步查明情况,调查组对黄金峡大坝上游1000米外3公里汉江河道进行排查,在汉江河道为黄金峡镇、桑溪镇交界处渡口发现渡船一艘(经县海事局批准备案)、村民生产生活用船三艘(在县农业农村局报批备案),以上4艘船只无吸砂设备,不具备采砂能力和条件,河道内无吸砂采砂痕迹。调查组先后走访问询了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和金华村8名干部群众,均反映该河段无吸砂船吸砂问题。
洋县政府逐步加强河道偷采偷运砂石治理工作,切实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同时责成引汉济渭黄金峡分公司严格落实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坚决杜绝以工程名义偷采偷运砂石行为,一经发现将对引汉济渭黄金峡分公司进行严肃处罚。
勉县老道寺镇老道社区北环街中段有一家养鸡场,离居住区较近,臭气熏天,对环境造成污染,严重影响居住环境。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养鸡场实际为个体养鸡户,属于家庭养殖户。关于群众反映养鸡房离居住区较近,臭气熏天,对环境造成污染,严重影响居住环境问题。该养鸡房为临街门面房,由于房子不在主街道,房屋出租困难,户主从事鸡苗养殖,加之周围住户较多,房屋周边有气味,对群众生活有一定的影响。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老道寺镇现场对该户提出整改要求,一是立即清理舍内鸡粪;二是尽快出售现有鸡苗,6月20日后停止在房屋内养鸡;三是在现有鸡苗全部出售前,保证每天打扫圈舍并喷洒消毒、除臭药液。
宁强县巴山镇茅坪沟村五、六组,政府在汉江河中建一个大型的垃圾场,村民担心严重污染水源,影响生活环境。
经查,群众投诉内容不属实。巴山镇位于嘉陵江流域,未曾发现有填埋场建于汉江河道中。群众投诉的垃圾填埋场应为巴山镇垃圾填埋场,属于2019年开工建设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该填埋场为小城镇垃圾填埋场,设计容量仅2.5万立方,位于茅坪沟村五组一处两山夹沟内,填埋场边缘离最近居民距离约600米且四面环山有天然屏障,选址设计均符合《小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49-2010)。项目于2019年10月底开工,已完成工程量的70%,2020年5月,巴山镇茅坪沟村五、六组部分村民因担心垃圾场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对旁边的环境可能造成污染,多次阻工,要求更换选址,导致填埋场停工,至今未完成建设。宁强县先后3次组织相关单位及巴山镇人民政府赴现场调解,未能协调到位,目前仍然处于停工状态,无倾倒垃圾痕迹,未发现水源受到污染。
下一步,宁强县继续加强与村民沟通协调,在群众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重新开工建设。
勉县县城北边泰华时代城小区院内有四组变压器,噪音大,影响小区居民休息,担心电流辐射大,对人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开发商当初承诺会将变压器移出小区,但至今未果。
经查,群众投诉内容不属实。信访反映的四组变压器分别位于小区内四栋商住楼一楼旁边,容量分别为630kVA两台、800kVA一台、500kVA一台。4台变压器周围均安装有安全围栏。
1.关于“勉县县城北边泰华时代城小区院内有四组变压器,噪音大,影响小区居民休息”问题。2021年5月16日,勉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小区变压器噪声进行了监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勉环监字〔2021〕第009号),依照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表2)2类夜间标准判定,所监测点位均符合国家标准。
2,关于担心电流辐射大,对人体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的问题。经勉县电力局调查,电磁辐射与其频率有直接关系,频率越高辐射越大。信访投诉的变压器的频率仅为50Hz,属于低频,且变压器铁质外壳对辐射有很大屏蔽作用,辐射量远小于智能手机,对居民生活不可能会产生影响。
3.关于开发商当初承诺会将变压器移出小区,但至今未果的问题。经县房管局、县电力局调查,该小区变压器按照《汉中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等规范进行架设,符合有关要求。
由该小区开发商陕西泰华长恒实业有限公司将核查情况反馈至各相关业主,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汉台区汉中监狱围墙东侧排污口随意排放污水,影响周围环境,围墙上的高音喇叭播音扰民。
1.关于监狱围墙东侧排污口随意排放污水,影响周围环境问题。经查,该监狱围墙东侧建有两个排污口,所排放的污水全部为监狱内生活垃圾污水和雨水,监狱内建设了9个三级化粪池(容积为260m³),生活污水和雨水经三级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过两个排污口排入该村灌溉渠,汇入东排洪渠,东排洪渠通过城市污水管网排入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关于监狱围墙上的高音喇叭播音扰民问题。经查,该监狱靠近村民住宅的南监墙上设置有3个高音喇叭,为驻监武警部队在监墙警戒区域内按照司法部监狱技防安全要求安装的自动报警设备,属于警戒安防设施,最大的作用为警惕和防范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指定区域后产生语音提示,提示音夜间比较明显。
一是由汉中监狱协调驻监武警部队调低南监墙报警音量,自觉维护好周边村民环境权益;二是要求汉中监狱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理;三是老君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东排洪渠的杂物垃圾清理,保持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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